船公司忧中国近海新法存在运价安全风险

中国出台新规定,要求出口货物的国际近海船公司要在出发前30天24小时提出申请,这一规定遭到了质疑,船公司普遍认为这样不但耗费成本且有运价■露风险。

上海航运交易所(SSE)监管机构辩护称,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所定规则中也有同样的要求,它们令到运价市场更加稳定。
上海航运交易所在声明中表示,货运文件细则能从根本上消除刻意压低运价的船公司,而保护和促进货运市场的公平竞争,并补充说,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自中国出发近海运输中各方的权利,以及促进航运业的良性发展,防止船公司以零运价或负运价进行货运。
据《劳氏日报》报道,汉堡南美航运和赫伯罗特忧虑该规定将会引起大量的信息交流,这可能会造成对该数据采用,以及对船公司和货主微妙关系失衡的质疑。
汉堡南美亚太区常务董事Michael Britton表示,上海航运交易所在船公司和货主关系中将发挥的作用尚不明确。而其公司同客户关系已进入商业模式,他们共同协商来调整运价和附加费。
香港一大型船公司的船务专员也表达其担忧称,谁将会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以及这些信息能否为中国国营船公司共同拥有?这些目前都不可得知。
同时,该新则还引起了主要客户群在欧洲的香港船公司的担忧,他们表示难以理解这些新规则要求,倘不遵守将会被处于20,000至100,000人民币的罚款。
而上海航运交易所声称,它有法律义务妥善保管已提交货运信息,商业秘密将确保不会受到任何侵害,同时这做法还得到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