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平潭港口岸对外开放

据新华社报道,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透露,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平潭港口岸对外开放。

平潭综合实验区还获准设立正处级海事、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和正团级边防检查机构。平潭港口岸开放范围包括南北两个区域(含草屿岛部分岸线),岸线和泊位为:金井港区,共21.5公里岸线,9个万吨级以上泊位,其中客货运输泊位3个,多用途货运泊位6个;澳前港区,共9.2公里岸线,1个万吨级客货滚装船泊位。
2011年11月30日,"海峡号"从平潭首航台中;去年10月9日,"海峡号"开通平潭至台北海上航线。
今年福建省将推动平潭至台湾本岛航线增投运力,并以平潭、厦门为试点,力争在2014年实现台湾车辆入闽,2017年争取两岸车辆通过闽台客滚航线实现互通行驶。2015年,平潭港区金井作业区对台码头将投用,届时争取开辟对台货运新通道。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平潭营业税优惠政策,注册在平潭的航运企业从事平潭至台湾的两岸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徵营业税;注册在平潭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平潭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徵营业税;注册在平潭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徵营业税;注册在平潭的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按照现行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政策差额徵收营业税。
去年8月,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相继出台了平潭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在平潭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赋予了平潭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