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余家企业受益青岛海关汇总征税改革

新华社记者日前从青岛海关了解到,青岛海关自7月底开始推广汇总征税改革,改变传统“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做法,企业可每月将应缴税款汇总支付,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预计关区600多家企业受益。  

青岛海关关税处处长吴瑕说,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这种模式下,企业在进口货物通关时,海关不再逐票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企业具有银行有效担保下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企业可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汇总支付。  

吴瑕表示,汇总征税实现了征管模式由“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向“先放后税,汇总缴税”转变,是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在新模式下,企业可先提取货物,海关则由实时逐票审单转化为后置审核和税款结算,货物通关效率提高,通关成本下降。同时,企业可在提取货物后的规定纳税周期内自主汇总缴付税款,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简化纳税模式后,将大幅减少频繁进口货物企业的缴税频率,节省人力物力。  

青岛海关从2013年10月开始试点,先后对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汇总征税。今年1月至7月,青岛海关关区汇总征税2.6亿元,涉及报关单467票。  

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监张琦说,公司从2013年起参与了青岛海关汇总征税改革试点。公司每个月有将近200票进口货物使用汇总征税方式缴税,不需要每票货物都到财务部门审批并支付税款,节省了通关时间和人力成本,更重要的是降低了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和物流成本。初步估算,汇总征税后能为企业每年降低约100万元融资成本。